日照市妇幼保健院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日照市妇幼保健院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日妇幼字〔2017〕10号


为切实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根据市卫计委《关于印发日照市卫生计生委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日卫发〔2017〕7号),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日政发〔2016〕18号),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推动健康日照建设为目标,动员全院干部职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完成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重点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防制以及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等复审迎检任务,促进妇幼卫生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宣传发动。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宣传发动,依据创建要求,制定本院实施方案,组织动员实施,负责协调联系上传下达,并做好创建复审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迎查复审创建氛围。

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落实综合措施,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执行无偿献血规定,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三个基本环节,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加强手足口病、霍乱、艾滋病、结核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确保无暴发流行,确保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和导致的死亡事故。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感染性疾病管理建设,完善预检分诊,强化疫情监测和门诊日志管理,严格落实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提高网络直报工作质量,确保法定传染病漏报率控制在2%以下。做好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及肠道病门诊的管理。

责任科室:医务科 门诊部 感染科

(三)切实做好健康教育工作。要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和信息网络,完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加强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素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要以争创无烟单位为载体,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各行政、业务科室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

责任科室:社保科 办公室

(四)切实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贯彻落实《日照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完善病媒生物防制长效机制,坚持群防群控与专业防制相结合,开展卫生集中消杀灭活动,不断巩固除“四害”成果。要认真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以季节性科学防制为重点,强化技术指导、药物供应与消杀服务,扩大消杀灭覆盖面和频次,进一步降低和控制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密度。

责任科室:总务科

(五)环境及保洁管理。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持好院内环境卫生及室内环境的整洁卫生,做好“门前三包”及沿街楼卫生管理。强化院内车辆管理及交通疏导。

责任科室:总务科

(六)污水处理。严格落实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置,及医源性污水消毒处理,确保无害化排放标准达标。

责任科室:总务科

(七)医疗垃圾管理及院感工作。切实做好医院院感管理工作,做好医疗垃圾的分类管理。按标准要求,严格管理好医疗垃圾暂存处。

责任科室:总务科 感染科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上旬)。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严格目标管理,强力推动复审迎检工作开展。各职责科室按照任务分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标准。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动员会、宣传栏、宣传标语、网站、院报、信息等多种形式,层层进行发动,对迎接复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迎查工作氛围。

(二)重点整治,迎接省级复查阶段(4月中下旬)。针对省级复审考核特点,在抓好全面治理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标准、严格要求,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复审考核。

(三)巩固提高,迎接国家复审阶段(5月至12月)。针对省级复审考核中指出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各负其责,查漏补缺,限期整改到位。持续深入推进复审迎检工作,防止问题反弹,始终保持高效管理,随时接受全国爱卫会的暗访或明查。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是今年卫生计生系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院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牵头科室和责任单位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委里成立相应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见附件),负责国家卫生城市有关复审工作。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全院上下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复审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职责,细化指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活动有人抓、有人干、有实效。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针对不同的复审内容,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专人靠上抓协调调度和工作落实,并在人员、技术、财力、物力上予以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专项工作组要按照职责要求,抓好各专业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确保迎接复审工作达到标准要求。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要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日常督导,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院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委将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通报表扬,并将迎接复审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影响复审结果的,给予严肃处理。


2017年4月14日


附件:

日照市妇幼保健院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工作组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市妇幼保健院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祥文

副组长:王惊涛  厉 君 仕海涛 徐有涛

成 员:苏 岩  冯 辉 胡常全  陈永英 宋江权

吴 强  孟祥峰 牟 娜  张 玲 王 蒙

庞昭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常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铭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络员张铭涛。

二、各专项工作组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宣传组

组 长:王惊涛

副组长:胡常全

组 员:张铭涛 丁海峰 韦玉玲

(二)爱国卫生及虫媒防治组

组 长:徐有涛

副组长:孟祥峰

组 员:程新刚 卜雯雯 迟 祥 陈 玲

(三)传染病防治组

组 长:仕海涛

副组长:宋江权

组 员:农 欣 朱琳琳

(四)妇幼卫生及健康教育组

组 长:厉 君

副组长:陈永英

组 员:刘 杰 滕 浩

(五)院感组

组 长:厉 君

副组长:牟 娜



专项工作组

责任分工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2、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3、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的卫生乡镇(县城)。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组

1、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管理措施。根据国家确定的重点迎检标准,制定并实施本地年度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或专项监督检查计划。监督监测频率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日常监测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场所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进行。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指导和督促区级执法机构加强薄弱环节管理,做到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配合文化部门做好小网吧的卫生管理工作。

4、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测资料齐全。

5、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

6、配合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7、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传染病防治和病媒生物防制组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完善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开展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2、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

3、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预防接种实行周门诊制度,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儿童计划免疫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4、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5、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6、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7、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预防控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方针,预防控制人员、经费落实,预防控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健康教育组

1、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制定中长期健康教育规划。市健康教育机构设置合理,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2、各级医院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组

3、指导城区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指导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

4、指导社区、城乡结合部和各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协助各新闻媒体开设健康教育栏目。指导车站、广场、公园等大型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增加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

基层指导、无偿献血和精神卫生组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2、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3、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妇幼卫生组

1、辖区婴幼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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