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


友情提示:

1.《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律证件,是公民终身的医学法律文书,不仅确定了出生信息,也是孩子落户、入学、升学、出国等重大事件的必要依据。如因遗失需要补发或其它原因需要换发的,程序严格,时间跨度长,本着为孩子高度负责的态度请您妥善保管。

2.《出生医学证明》自2019年1月1日启用新的版本,无封皮,正本呈浅绿色,页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副本为白色,请您千万不要将此部分自行裁剪,此页由公安机关户口登记部门裁剪并保存。

3.《出生医学证明》是公安机关户口登记部门进行出生登记的必需材料,请您落户时及时出示,落户登记所需要其他材料请您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科或当地村委会。

一、线下《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办理流程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产妇入院分娩时,须向医院提供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新生儿出生后由产房人员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需凭此登记表至住院楼一楼进行分娩信息登记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确定好名字(《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后名字不得更改)新生儿母亲携带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办理。

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所需材料

(一)首次签发

1、办理时间:原则上应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超过一年以上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时除提交相关材料外,须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逾期情况说明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须提交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办理人:新生儿母亲,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3、需要材料:

(1)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

(3)新生儿须确定好名字,《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后,新生儿姓名不得更改。

(二)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遗失)

1、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2、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授权委托书;3、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或副页、补发登记表;4、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和分娩记录)。5、须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是否已落户证明。6、其他。

(三)换发

1、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

2、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授权委托书;

4、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和换发登记表;

5、申请变更新生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信息的,须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6、其他

(四)医疗机构外出生办理

1、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

2、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亲子关系声明;

4、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母亲、父亲和新生儿);

5、提供接生人员接生情况证明;

6、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7、其他

三、线上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仅用于首次签发)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产妇入院分娩时,须向医院提供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新生儿出生后由产房人员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将新生儿的信息录入到《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需凭此登记表至住院楼一楼进行分娩信息登记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确定好名字。 新生儿母亲可通过手机关注微信号“健康山东服务号”选择“医疗服务”,进入首页“足不出户手机办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入口;或下载“爱山东.日照通”选择“个人全照办”,进入“婚育服务全照办”,将信息填写完整后提交,签发机构收到申请后审核、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并通过快递邮寄到家。(详细办理流程可参照宣传折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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