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2 来源: 点击:9
学习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修养和业务水平,适应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需求。
二、政治学习包括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时事政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知识。
三、业务学习包括专业理论知识、临床应用、科技动态、新技术、新项目及学术交流。
四、学习方法及时间安排: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每个职工每周不少于4小时。以各科室组织学习和自学为主,院每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半天集体学习。政治学习由办公室牵头,业务学习由医务科、护理部牵头,组织好学习课题,并进行监督、检查、考试。
五、对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活动者,根据考勤记录,酌情扣发绩效工资。
会议制度
一、全体职工会议制度:根据全院工作安排确定召开,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指示,总结工作,通报情况,部署工作。
二、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每半月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由院领导及办公室主任参加,亦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副院长商定。其主要研究处理全院行政、业务、计划、规划、基建等事宜。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工作事宜,由分管院长与有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督查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院长报告。
三、院务会:每月第二、第四周周一召开院务会,院长或副院长及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传达、贯彻、落实院长办公会会议决议,讨论商定院内有关事宜,部署工作。
四、科室会议制度:每两周一次,由科室负责人主持。检查本科室业务工作计划落实情况,总结科室工作,交流情况,安排下一步工作。
五、党支部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由书记主持。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布置工作任务,讨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等问题。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决议必须得到半数以上支部委员同意,方能生效。
六、党小组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贯彻支部决议,讨论发展党员,听从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廉洁情况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党员闪光点活动。党小组组长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七、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是部署、总结支部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表彰党员,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等。
八、党课制度:每季组织一次,由党支部组织。党课内容根据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安排,从实际出发,每次集中解决党员思想中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
九、团组织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学习团的知识、时事政治,讨论安排团的工作。
十、妇委会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妇委会主任主持。传达上级有关指示,部署工作任务。
十一、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工会主席主持。贯彻上级指示,交流思想,互通工作情况,帮助职工排忧解难。
十二、妇幼卫生例会:每年召开两次全市妇幼卫生信息人员例会,分析、反馈上年度妇幼卫生信息,交流经验,进行业务培训,布置本年度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一、全院工作人员要自觉地实行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决不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凡要求生育者,必须达到院规定的生育年龄,本人申请,经院计生办审批,报计生部门发给准生证后,方可怀孕生育,否则按计划外生育规定予以处理。
三、夫妻双方须按照计划生育法规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并办理独生子女证。
四、关于计划生育方面的奖励,按《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政策及院内规定执行。
六、毕业刚分配人员见习期内不允许结婚。
日照市妇幼保健院服务承诺
为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 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保健服务水平,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收费,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疗安全。让患者在医疗保健服务中感到便捷、舒适、满意、放心。特作以下服务承诺,请予监督。
1、认真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执业、珍惜生命、安全第一。
2、合理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医疗管理,融洽医患关系。
3、认真履行“首诊负责制”, “首问责任制”等核心医疗制度,不论患者贵贱贫富,疾患轻重,都当竭尽全力救治。绝不允许对患者“生、冷、硬、推”,“吃、拿、卡、要”。
4、保证药品质量,做到用药安全,减轻患者不必要负担。
5、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解决门诊“三长一短”问题(排队挂号、候诊、缴费取药时间长,就医时间短)。
6、广泛开展为患者“送爱心,送温暖,送信息,送知识”活动,拓宽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积极开展科普健康教育,促进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7、建立医疗服务投诉制度。如患者家属举报我院有收红包、拿回扣、吃请现象,一经调查属实,我院将退回患者损失并给予适当奖励。
监督电话: 8702555
关于加强行政管理严格劳动纪律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劳动纪律,规范各种请假制度及程序,现将院有关制度如下修订。
一、全院职工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在岗期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实行科室考勤。以科室为单位实行科主任考勤负责制,负责科室排班。每月1日将科室上月出勤、病假、公假、婚假、探亲假、丧假等考勤情况报办公室审核、统计、汇总。
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日,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妥善安排。当月休完,不准积假。一周内上班不足4天者,当周不再安排休息。
四、上班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每次扣绩效工资30元,上班干私活、带孩子、下棋、打扑克、吃零食、玩游戏,每次扣绩效工资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旷工者每次扣绩效工资100元。旷工累计超过15天者,按自行辞职处理。
年内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超过3次者,各种假累计超过30天,年内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出勤不满6个月,当年度不能参加岗位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五、院安排的各种会议及活动要按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说明原因。对无故不参加会议或活动者,每次扣绩效工资30元,迟到、早退者扣绩效工资20元。对未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者,扣责任人绩效工资50元。
六、职工因故请各种假期,必须按各假期的规定,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履行程序,并报办公室备案,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工。
七、职工因事请假3天以内,科主任批准;5天以内,科主任同意,报分管院长批准;5天以上,科主任同意,报院长批准。
八、凡因病需请假者,凭三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视病情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一周内,由科主任安排。请病假在一周及以上者,科室签署意见,报院审核批准。
九、病事假满两个月以上者,从第三个月起按有关规定扣发工资。
十、科主任请病、事假无论时间长短均需要持请假条报办公室,办公室请示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准假。
十一、职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给予婚假三天;属于晚婚的(再婚者除外),增加婚假14天。
十二、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再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增加1胎,增加产假15天。晚婚者增加60天;男职工享受护理假7天(仅限第一胎计划内生育)。
十三、女职工产假后,婴儿1周岁以内每天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
十四、婚后女职工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天,取出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1天。婚后女职工小月份流产假15天,大月份引产假30天。
十五、职工有直系亲属亡故的,给予丧假3天,路途远者可加路途天数。
十六、职工享受探亲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需提前1个月写出书面申请,科室签署意见,报分管院长批准方可休假。
十七、病假、事假、婚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按日计算,不享受绩效工资,并按规定扣发有关津贴。
所有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假日。
十八、年内旷工超过5天,事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6个月者(住院治疗期间除外),取消当年职称晋升和竞聘资格。
十九、考勤情况由科室每月报办公室,办公室汇总交财务科按规定执行。
各种请假,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扣罚当事人绩效工资500元。
关于廉洁行医的若干规定
为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疗保健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患者利益,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不断提高社会效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医疗保健人员要文明行医、礼貌待人,认真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延误诊治。因服务人员不负责任推诿扯皮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该科室负责人200元,扣当事人300元。
二、严格执行各项医疗保健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因执行制度和操作规程不严格而出现医疗事故或差错,并引起医疗纠纷者,按本院《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处罚。
三、医疗保健人员上岗要做到举止稳重、仪表端庄,按规定穿工作服、戴隔离帽及口罩、佩戴胸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未按要求做,按绩效考核规定予以扣分。
四、按规定出具诊断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含出生医学记录)等有关证明。凡出具假证明、假诊断、假病历、假检查报告、假处方、假报销凭证者,除在全院通报批评外,还各当事人一个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者,扣发当事人3个月绩效工资,通报批评,直至待岗。
五、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一切收费项目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准巧立名目自行收费或硬性推销非医疗用品。如有违犯,一经查实,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倍以上的罚款。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纠纷,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凡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索要或暗示索要病人或他人钱物者,在业务和经济往来活动中损害单位利益和私收现金及各种名目的“回扣”、“好处费”、“红包”,收取药品临床促销费者,经举报核实,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给予10倍罚款,扣报本人6个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或数额巨大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本院医疗保健人员严禁自行在院外设点看病或私自外出行医,捞取好处。违者全院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扣罚本人6个月的绩效工资,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由个人负责。
八、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严禁利用病人帐号开搭车药,作搭车检查。违者通报批评,并处两倍罚款。
九、本院工作人员与患者发生争吵现象,扣当事人的绩效工资100元。凡受到不同病人3次以上投诉者,除通报批评外,按待岗处理。
院务公开制度
一、院务公开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二、建立健全各种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党总支会、院长办公会及院务会。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办公室负责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及归档工作。
三、院内党务、院务会议涉及的公开内容的,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并选择公开形式,进行公开。
四、院务公开涉及到财务后勤、医院管理方面内容的,由相关行政科室提供材料、数据,提交院领导或办公室,进行公开。
五、院务公开形式:①职工代表大会;②会议、文件及相关文字信息通报;③门诊大厅固定院务公开栏及电子大屏幕;④其他院务公开的有效形式。
六、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的档案整理工作,建立登记薄,对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进行登记备案。
后勤管理制度
一、水电暖管理
1、全院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气。
2、各科室负责本室内水电暖的使用和管理,固定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报告。
3、总务科要对水电暖管网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减少损失,防止浪费。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故障要及时进行维修,不能维修的和较大的故障要及时请示院领导解决,保证本院水电暖正常供给。
4、本院水电暖一律不准随便安接。
5、因水电暖管理人员或有关科室人员失职造成的水电暖事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二、物资管理制度
1、院内公用物资由财务科、总务科联合负责采购、管理、供应。
2、常用物品,根据全院及科室需要情况编制半年或年度计划,报院长批准后购置,临时需购买物品,也必须经院长批准。
3、院内基建、维修、大型设备购进等大宗办公用品、医用耗材,按照院务公开程序,实行政府招标采购。
4、各科室常用物品、耗材每季度初要报计划,无计划者不预采购。常用物品及耗材的购进由总务科根据计划联合采购,保管人员验收并及时录入微机,填写入库单。
5、购物须经保管员办理验收手续,并同时在单据上签名后凭入库单方可结算入库。
6、保管人员应及时提供库存信息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库存情况。
7、总务科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每年清资一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从科室绩效工资中扣除。
8、各科室领用办公用品,须按院统一要求办理领取手续。
9、公用物资未经院长批准,不准买卖、外借、转送私用和作报废处理。
10、工作人员调动、退休,必须结清一切帐、物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三、设施设备维修
1、院内的一切修缮需院长批准。工程量较大的修缮要编造预算,万元以上的要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对科室报修的各种物资、设施总务科应及时给予维修或答复;大型医疗设备,在接到报修后应及时联系厂家维修,确保临床业务科室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