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2 来源: 点击:6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确保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发生以下具体突发事件时,根据有关规定启动本预案。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出现鼠疫和肺炭蕴首发病例以及霍乱的爆发流行;
2、乙类,丙类传染病爆发或多例死亡;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如心因性反应、群体性急性出血热综合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急性腹泻综合征和其他不明原因疾病);
4、新出现的传染病;
5、各种自然灾害过程中及发生后疾病的爆发流行。
(二)其他突发事件
1、食源性、水源性疾病爆发;
2、重大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
3、群体性职业中毒和农药、鼠药或其他化学毒品引起的中毒事件;
4、重大的群体性医院感染;
5、群体性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免疫接种事故;
6、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袭击事件;
7、其他非常规性公共卫生事件。
二、应急处理的指挥机构
(一)医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突发事件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医务科、护理部、党院办公室、后勤保障部、设备科、保卫科、药剂科、院感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传染病专家小组及食物中毒专家小组,。
(二)成立临床应急抢救小组,由临床科室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负责一般突发事件抢救工作。
三、医院有关部门及人员工作职责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医务科、护理部、党院办公室、医学装备部、后勤保障部,保卫科、药剂科、公卫科、院感科及各临庆医疗科室等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医院领导职责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及时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组织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指挥应急救援,落实应急处理责任制,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和科室做好突发事件伤员或病员的救治处理和指挥、协调、善后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部门的问题。
(二)各职能部门及人员职责
1、感染科负责开展日常监测,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正常运行:督导紧急处理的消毒、隔离、个人防护规范到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向公众开展应急知识教育;组织突发事件的报告,控制、调查、分析和评价工作,及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处理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2、医务科负责紧急现场指挥救治工作,调配各相关临床科室、医疗救治力量迅速参与救治,开通急诊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和效率保证医、技、药的密切配合,必要时组织全院大会诊,集中各专科技术优势,保证急、危、重伤患者的有效救治。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所报告处理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3、护理部负责紧急调配各临床相关科室的护理人员立即到位,并迅速投入救治工作,保证各分流科室的护理力量充足,确保医疗抢救安全
4、党院办公室负责全院各职能部门与临床科室的有效协调,确保领导的指示贯彻落实协调各部门的人力、物力,保障临床工作的顺畅运行;负责与上级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
5、设备科负责医院的设备处于良好应急状态,随时能投入常态工作,确保突发事件的诊断、抢救、治疗仪器和设施的正常运转,有力配合临床救治工作。
6、后勤保障部负责院内后勤物资的正常充足供应,在紧急应变状态下保证随要随有,并确保医疗垃圾的安全规范运送。确保水电安全。
7、保卫科负责全院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良好医疗秩序,防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过程中的保安消防漏洞,确保医院全体医、患人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8、行政总值班负责突发事件的院内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及初步的协调工作,并负责立即通知临床应急抢救小组成员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