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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丨弘扬宪法精神,共建法治医院

发布时间:2025-12-04 来源: 点击:

 2025年12月1日至7日

是第八个“宪法宣传周”

今年的主题是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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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

就让我们一起学习

如何运用法律武器

守护医患双方的共同利益

构建更加和谐、信赖的医疗环境



Q: 宪法如何保障我们的医疗?

虽然我国《宪法》未直接设定医疗保障条款,但其通过保障公民健康权为基础,为相关法律的制定提供了最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了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旨在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确保每位公民都能获得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该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而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则由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健康权的有力保障。


Q: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需要履行哪些义务呢?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二条)


Q: 如何突出医师执业安全?

(一)针对“伤医”“医闹”等突出问题,《医师法》加强了对医师执业环境的保护力度,明确了政府机构、医疗机构、个人及组织的义务,多维度保障医师执业安全。


(二)明确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同时明确政府部门应当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完善安全保卫措施、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扰医师依法执业和工作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条、第四十九条)


Q: 宪法如何保障医务人员权益?

《宪法》通过宏观条款为医护人员的职业环境与权益提供了根本保障。第21条确立了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积极义务,为医护人员创造了必要的职业发展平台。第33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总括性条款,将健康权提升至人权高度,这其中也蕴含了对医护人员劳动价值与人格尊严的尊重。通过保障公民健康权、改善医疗卫生环境,宪法从根本上为医护人员营造了一个受尊重、有保障的执业基础。


Q: 如何读懂宪法中的患者权益?

患者的权利源于《宪法》所确立的公民基本权利。主要包括:


人格尊严权 (宪法第38条):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侮辱或虐待。


人身自由与隐私权 (宪法第37、38、40条):患者的病历、个人信息等隐私受法律保护,医疗机构有责任对诊疗信息严格保密。


平等权 (宪法第33条):所有公民在医疗服务中享有平等权利,不因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而受到歧视。


具体的知情权、选择权、申诉权等则由《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


法律是保障医患双方权益的准绳。

让我们一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在理解与信任的基础上

携手共筑和谐、健康、有序的医患关系

让法治精神照亮生命的每一程